2024年11月26日,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银行原党委书记、董事长刘连舸涉及的受贿、违法发放贷款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。
刘连舸,因利用其职务之便,犯下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两项重罪。在受贿罪方面,法院判处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同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。而在违法发放贷款罪方面,法院则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,并罚款人民币十五万元。两项罪名合并,最终决定执行死刑,缓期二年执行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此外,其通过受贿所得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,也将依法被追缴,并上缴国库。
此次宣判充分显示了我国在金融领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坚定决心。身为金融系统关键人物的刘连舸,本应肩负维护金融秩序的重要职责,却因一己私欲,严重破坏了行业内的公平公正原则,对国家金融资产的安全以及公众对金融行业的信任造成了极大损害。这一案件为金融从业者敲响了警钟,警示他们必须严格坚守法律及职业道德的底线。同时,此案也反映出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体系的必要性,以确保金融行业能够健康、有序地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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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,这位“金融大佬”的私生活同样混乱不堪。三婚三离,家风不正,简直就是现实版的“豪门恩怨”。一个连自己家庭都管不好的人,如何管理几万亿的银行资产?
从刘连舸在法庭上的衣装,便可想见其这些年产业与关系之广。
以上是部分网友的看法。
小编认为,对于这种人,应以法律最高形式进行批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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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新澳资料,国产化作答解释落实:中行原董事长刘连舸贪1.21亿被判死缓!谁能想到他贪了多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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