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下是对原文的润色内容:
今日(11月14日)上午,重庆彭水警方就“重庆15岁女孩遭母亲男友砍伤十多处”事件发布了通报。
通报指出,10月31日22时许,陈某(男,39岁)在绍庆街道滨江路218号家中饮酒后,因感情纠纷与同居女友冉某(38岁)发生争执。陈某持家中菜刀辱骂并威吓冉某,并用刀面、刀背拍打冉某。在冉某的女儿邵某(15岁)试图劝阻时,陈某挥舞菜刀将邵某划伤。随后,冉某和邵某离开现场,冉某借用邻居手机报警。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,控制了嫌疑人陈某,并将伤者邵某送往医院救治。
经医院诊断,邵某全身多处皮肤裂伤,软组织损伤,左手中指外周神经损伤。经法医鉴定,邵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。11月1日,彭水县公安局依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依法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,并罚款500元。
此前,据媒体报道,10月31日晚,15岁的女孩小邵在劝阻母亲与其男友陈某争吵时,遭到陈某持菜刀一通乱砍,导致胸口、手臂、手指等多处受伤。小邵躺在医院病床上表示,“我晚上不敢睡觉,眼睛一闭当天的画面就会反复在我脑海里重现!”
女孩的父亲邵先生提供的医院诊断证明显示,小邵全身多处皮肤裂伤,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,左手中指外周神经损伤,抑郁状态以及窦性心动过速。邵先生表示:“我女儿身上被砍了十几处刀伤,对方被拘留10天就放了出来,道歉、赔偿没有,连住院到现在的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付的。”
彭水县公安局绍庆水陆派出所一名经办民警表示,“案子正在办理中,具体细节不便透露”。对于家属提出的行凶者仅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决定,对方表示,“执法过程是公开透明的,如果家属对案件最终处理决定有不服,可以进行行政复议,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。”
来源:平安彭水、大皖新闻、南国早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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